雷电预警系统信号等级,石油化工雷电预警系统
2022-09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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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电预警系统信号等级,石油化工雷电预警系统

雷电预警系统中心站

一、雷电预警系统中心站的硬件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雷电预警系统中心站的硬件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计算机 通用规范 第1部分:台式微型计算机»GB/T 9813. 1的有关规 定;

2雷电预警系统中心站的硬件宜采用功能分散模式,独立配置前 置采集服务器、预警计算服务器、数据库服务器、应用服务器;

3系统前置釆集服务器、预警计算服务器、数据库服务器、应 用服务器等关键硬件宜冗余配置。

二、雷电预警系统中心站的软件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中心站软件宜采用跨平台架构设计和主流技术进行软件 开发;

2中心站软件应由操作系统、数据库等系统软件和前置釆集 软件、预警计算软件、信息展示软件等应用软件组成,宜配置系统 所在单位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;

3服务器操作系统宜采用UNIX,LINUX等安全操作系统, 数据库宜釆用跨平台数据库,应具备完善的雷电监测参量数据库、 观测目标数据库以及预警结果数据库;

4前置釆集软件应具备传感站数据釆集、传感站运行状态监

控功能;预警计算软件应具备实时数据计算、历史数据重算功能; 信息展示软件应具备雷电移动趋势动画演示、预警信息发布与主 动推送等应用功能。

三、雷电预警系统应用终端

覆盖区域内雷电预警应用终端的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 定:

1雷电预警的提前时间不宜小于30min,提前时间应能按用 户要求进行设定。

2漏报率不宜大于20%;

3虚报率不宜大于30%。

雷电预警系统应用终端应能设置目标区域(TA)、监测区域 (MA)、覆盖区域(CA),当目标区域内产生雷电威胁时应发出预 警,雷电预警区域设定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。

雷电预警系统信息内容应包括预警发布时间、预警提前时间、 目标名称、预警等级、预警阶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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